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229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 | 有效期至: | 2028-11-30 |
农药名称: | 丁硫克百威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海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硫克百威 | carbosulfan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棉花蚜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4次。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农药的单剂。在昆虫体内代谢为有毒的呋喃丹起杀虫作用,其杀虫机制是干扰昆虫神经系统,抑制胆碱酯酶,使昆虫的肌肉及腺体持续兴奋,而导致昆虫死亡。该药具内吸性,对昆虫具有触杀及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棉花上的蚜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