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22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27 | 有效期至: | 2028-11-26 |
农药名称: | 苄·乙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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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15.5%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4.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多种一年生杂草 | 28-39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水稻移栽后5-12天,在水稻完全缓苗后,亩用20公斤湿润细土拌本品,待露水干后撒施。2、施药时田间水层3-5厘米,水层高度不得淹没秧苗心叶,施药后保水5-7天。此时只能补水,不能排水。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移栽水稻田选择性除草剂,由两种成分复配而成,可防除水稻田中稗草、丁香蓼、节节菜、水苋菜、鸭舌草、异型莎草、碎米莎草、陌上菜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本剂不得与酸性物质混用。3、严禁用于秧田、抛秧田、直播田、小苗移栽田、弱苗、倒苗、工厂化育秧稻田;不可喷雾使用。4、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靴子、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5、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本剂对眼睛有轻微的刺激性,如药液溅到眼中,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如溅到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及肥皂洗干净。2、无特效解毒剂,如不慎误饮、误食或发生中毒,不可自行引吐,请立即携标签请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物、种子、化肥、饲料等同储同运。2、加锁保存,勿让儿童及畜禽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