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P200802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26 | 有效期至: | 2028-11-25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白蚁 | / | 1)土壤处理2)木材浸泡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土壤处理:将本品用水稀释成1000毫克/千克后,按5升/平方米稀释液喷洒土壤。2)木材浸泡:将本品按制剂用药量69克/平方米用水稀释成500毫克/千克后,将木材浸泡其中30分钟。本品应由专业防治人员进行防治。 |
产品性能 | |||
本品对白蚁具有强力的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持效期长,对白蚁有预防、灭治效果,可用于土壤、木材等处理防治白蚁。使用场所包括铁路枕木、土质堤坝、墙外土壤等需要防治白蚁的室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及裸露部位皮肤。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本产品仅限专业人员使用。2、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蜜源作物花期、养蚕期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械及向水体施药。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使用时切勿污染饮用水。4、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及时就医。5、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6、浸泡后的废弃物不能随意丢弃,应集中送至规定场所处置。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作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碱、酚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3、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