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21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25 | 有效期至: | 2028-11-24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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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60-70克/亩(东北地区)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时期:苗后早期(大豆真叶-2出复叶期,杂草2-4叶期)喷雾处理。2、兑水300-450公斤/公顷(20-30公斤/亩)茎叶喷雾,干旱时应加大用水量。 3、仅在东北地区春大豆田应用。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咪唑啉酮类内吸传导的选择性大豆田除草剂。可有效防除春大豆田中的苋菜、蓼、藜、龙葵、苘麻、苍耳、稗草、狗尾草、马唐、黍等多种一年生单、双子叶杂草。 |
注意事项 | |||
1、严格按要求剂量用药,同一田块一季只能使用一次本品。严禁超量使用。 2、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本品敏感的作物如:白菜、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蕃茄、甜菜、西瓜、高粱等均不能在施用本品三年内种植。如按推荐剂量处理,后茬可种春小麦、大豆或玉米。 3、低洼田块、酸性土壤慎用。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要注意防护,穿防护服,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6、请在当地农技部门指导下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急救措施:误服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