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205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25 | 有效期至: | 2028-11-24 |
农药名称: | 氧氟·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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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34% |
乙氧氟草醚 | oxyfluorfen | 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80-10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大豆播后苗前,兑水对土壤均匀喷雾;喷药时要均匀周到,水量要足。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触杀兼内吸型复合除草剂,能有效防除夏大豆田多种一年生杂草(如:稗草、狗尾草、马唐、牛筋草、马齿苋、铁苋、反枝苋、藜、鳢肠等)。 |
注意事项 | |||
1、每季节最多使用1次。2、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3、施药后如遇暴雨(应及时排出田内积水),低温可能有钝苗现象,待作物3片复叶后,可恢复正常。4、施药时严格遵循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防护服,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避免身体直接接触药液。施药后应彻底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5、清洗使用过的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使用后废弃包装须深埋藏或烧毁,或咨询当地环保部门。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和眼有刺激作用。 1.如药液溅到皮肤,请立即用肥皂和清水冲洗;2.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请医生诊治。3.误服:误服中毒,请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或低于0℃的地方。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和种子混合贮存。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远离火种、火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