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氟磺胺草醚登记证PD20082016-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2016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1-25 有效期至: 2028-11-24
农药名称: 氟磺胺草醚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富田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0克/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氟磺胺草醚 fomesafen 250克/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夏大豆田 一年生阔叶杂草 50-6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大豆苗后1-2复叶,杂草1-3叶期,每亩用50-60毫升,对水均匀喷雾于杂草茎叶。2、一般选择早晚气温低、风小时施药,长期干旱条件下勿施药,施药后4-6小时内降雨不影响其药效。3、正常条件下施药,对大豆安全,不得随意加大用药量,喷雾均匀,勿重喷、漏喷。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二苯醚类高度选择性的大豆苗前苗后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夏大豆田一年生阔叶杂草,如茼麻、苍耳、猪殃殃、龙葵、马齿苋、荠菜、田旋花、藜、蓼、刺儿菜、曼佗罗、鲤肠等。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配药及施药时,应戴防护手套和面罩或眼镜,穿长袖衣和长裤;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本品对夏大豆较安全,对其他作物如花生苗后有药害,使用时切勿将药液喷到邻近的作物,以免产生药害。玉米套种豆田中,不可使用本品。大豆与其他敏感作物间作时,请勿使用本品。4、严格控制用药量,勿重喷,在高剂量下残效期长,对后茬作物如白菜、谷子、高粱、甜菜、玉米、小麦、亚麻等均有不同程度影响,勿加大用药剂量。5、在高温或低湿地排水不良、田间长期积水、病虫危害影响大豆生长的条件下施药,易对大豆造成较重药害,勿用。6、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清洗,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7、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用药时应避免污染水源,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河溪和湖泊等。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或送医院。2、皮肤接触:脱去被溅衣服。衣服和皮肤分别用肥皂和清水冲洗。3、发生吸入: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服:应立即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阴凉干燥的仓库内,并备有灭火器材。2、本品运输时应有帐篷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3、储存药剂的地方,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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