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24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1-20 | 有效期至: | 2028-11-19 |
农药名称: | 二氯喹啉酸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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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大连广达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稗草 | 52-67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于水稻移栽缓苗后,稗草1-5叶期均可施用,但以稗草2.5-3.5叶期为适。2、排干田水喷雾,两天后复水,以后正常管理。3、本品对茄科、十字花科和伞形花科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喹啉羧酸脲类选择性除草剂,对于水稻移栽田稗草等杂草有较好的防效。受害稗草嫩叶出现轻微失绿现象,叶片出现纵向条纹并弯曲。夹心稗受害后叶子失绿变为紫褐色至枯死。水稻的根部能将有效成分分解,因而对水稻安全。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一次。2、茎叶喷雾,插秧田在稗草1-5叶期均可施用,但以稗草2.5-3.5叶期为适;每亩兑水50-60公斤。排干田水喷雾,两天后复水,以后正常管理。3、本品不能用于育秧田,浸种和露芽种子对该化合物敏感,故不能在此时期施药。4、避免在水稻播种早期胚根或根系暴露在外时使用,秧苗二叶一芯前与气温低于15℃时勿用。5、不可与多效唑、烯效唑混合使用或短期间隔使用,施药时,避开茄科、十字花科和伞形花科作物。6、气温高,稗草生长快,要按草龄用药,出草密度高地区应使用批准登记高剂量。7、本品对多种蔬菜敏感,用稻田水浇菜,易出现药害,所以应避免用稻田水浇菜。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工作服清洗干净。9、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救措施:与皮肤接触后,要用肥皂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大量饮水,催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及时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密封后贮存于干燥阴凉的地方,公路、铁路运输均可。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