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173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8 | 有效期至: | 2028-11-17 |
农药名称: | 高氯·灭多威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辉隆集团银山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2% |
灭多威 | methomyl | 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40-5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施药,每亩按推荐剂量用本品兑水50公斤左右对棉花叶面正、反两面喷雾均匀,要打透打湿,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4、施药后设立警示牌,注明施药后48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施药区。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棉花杀虫剂,是菊酯类农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复配制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可杀卵。本品主要用于瞵翅目害虫棉铃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 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 为提高防治效果,施药时重点喷在棉株的嫩头、群尖、上层叶片和幼蕾口;4. 本品忌与碱性物质混合,以免分解失效。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晕、面色苍白、呕吐、抽搐、胸闷、恶心、呕吐、胸闷、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可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