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乙草胺登记证PD20081748-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1748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1-18 有效期至: 2028-11-17
农药名称: 乙草胺 毒性: 低毒

除草剂乙草胺登记证PD20081748-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黑龙江吉翔农化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备注: 2022年04月22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乙草胺 acetochlor 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16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它地区) 播前、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油菜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70-100毫升/亩 栽前或栽后3天喷雾
玉米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12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它地区) 播后或苗期喷雾
花生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100-160毫升/亩(覆膜时药量酌减) 播后苗前土壤处理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以上作物使用时,每亩用药量兑水40-60千克,均匀喷雾。2、大豆田在播前、播后苗前用药,花生田在播后苗前用药,油菜田在栽前或栽后3天用药,玉米田在播后用药。3、地膜覆盖田在覆膜前进行土表喷雾,且用量适当减少。4、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用药。5、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6、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等作物对本剂比较敏感,不宜使用。施药时注意避开以上敏感作物。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大豆、花生、玉米、油菜田中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作物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1次。施药后遇低温、高湿、有积水,作物易产生药害。2、该产品使用后的残剩药液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河、池塘中。用过的包装瓶应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3、使用本品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戴好口罩、手套。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该产品对人的眼睛和皮肤都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沾附到皮肤上,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装卸、运输时包装箱要轻拿轻放,不能颠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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