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175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8 | 有效期至: | 2028-11-17 |
农药名称: | 霜霉威盐酸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2-12-30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6.5% | ||
备注: | 质量浓度722克/升。 2022年12月30日,标注质量浓度。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霜霉威盐酸盐 | propamocarb hydrochloride | 66.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椰菜 | 霜霉病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菠菜 | 霜霉病 | 90-120毫升/亩 | 喷雾 |
黄瓜 | 霜霉病 | 65-108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菠菜、花椰菜、黄瓜霜霉病发病初期使用,在菠菜上使用时,兑水量为30—50公斤每亩,在花椰菜上使用时,兑水量为30—50公斤每亩,在黄瓜上使用时,兑水量为45—60公斤每亩,应喷雾均匀。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菠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花椰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黄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新型氨基甲酸酯类杀菌剂,具有内吸、治疗和保护三重功能。对防治菠菜霜霉病、花椰菜霜霉病、黄瓜霜霉病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 勿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 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出口菠菜自检后再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引吐,同时用硫酸阿托品解毒,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