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232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1-13 | 有效期至: | 2028-11-12 |
农药名称: | 氯吡脲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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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液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1%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氯吡脲 | forchlorfenuron | 0.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葡萄 | 调节生长、增产 | 50-100倍液 | 浸幼果穗 |
使用技术要求 | |||
1、葡萄:用于生长调节,防止落花落果:于谢花后10-15天用本品50-100倍液,浸幼果穗30秒钟,促进果实膨大。2、使用时应按规定时期、浓度、用量和方法,浓度过高可引起果实空心、畸形。 3、使用时应现配现用,久置药效降低;浸果后6小时遇雨应补施。4、一个作物生育周期最多施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苯脲类细胞分裂素物质,可以促进作物生长、早熟、延缓作物后期叶片的衰老,能加速细胞的分裂,促进细胞增大和分化,防止果实和花的脱落,诱导单性结实,促进座果,促进果实膨大,早熟,增强光合效率,提高产量。 |
注意事项 | |||
1、应小心开启包装物,防止药液污染皮肤和眼睛。用药后的包装物应焚烧处理。2、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不宜接触本品。3、施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口罩等,避免药液溅入眼内和接触皮肤。4、严格控制使用剂量,浓度过高可能增加裂果、畸形果。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如不慎溅入眼内和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和皮肤,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水源和火源,远离儿童和其他无关人员,加锁保存。运输时,应有专门的运输车辆和经过培训的专业运输人员,在运输过程中注意防潮、防晒,装卸时应轻拿轻放,注意防止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