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15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2 | 有效期至: | 2028-11-11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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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9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蓝紫色油状物,熔点0℃,沸点>200℃,比重 1.1358(20℃),水中溶解度 223毫克/升(25℃),能溶解在多种有机溶剂中。本品为选择性芽前除草剂,主要作用为抑制敏感植物的蛋白质合成,加工制剂用于大豆、花生、棉花、玉米等作物田防除一年生杂草。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生产过程中应当戴上帽子、口罩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接触眼睛和皮肤,不可饮水和进食。2.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等严禁流入河流、池塘等地,以免对环境产生污染。3.万一着火或泄漏或遗洒,应用沙子掩盖或使用泡沫灭火器处理。4.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和贮存时应有专门的车皮和仓库。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