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155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1 | 有效期至: | 2028-11-10 |
农药名称: | 咪唑乙烟酸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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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省哈尔滨利民农化技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10-27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咪唑乙烟酸 | imazethapyr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30-40毫升/亩(东北地区) | 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大豆播种后出苗前,按亩需药量对水30~40升,选无风睛天,全田均匀喷雾。施药后浅混土2~3厘米,镇压,有利于提高药效。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咪唑啉酮类春大豆田除草剂,可有效防除稗草、马唐、千金子、苋、藜、蓼、龙葵、野西瓜苗、碎米莎草、异型莎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阔叶杂草及莎草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
1·土壤有机质含量高,土质粘重、土壤干旱,宜采用推荐剂量的较高药量;土壤有机质含量低,沙质土壤、土壤墒情好宜用推荐剂量的较低药量。2·使用时,如遇高温(>25℃)、低温(<13℃)、干旱、大风天 气,可能会影响药效发挥。3·按推荐方法使用本品12个月后,后茬可种植小麦、玉米、大豆、花生等作物。36个月内切勿种植甜菜、油菜、谷子、马铃薯、亚麻、西瓜、蔬菜等作物。4·本品不能用铁制或铝制容器包装。 5·切勿采用飞机高空喷药或超低容量喷雾器施药。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7·本品对蜂、鸟、鱼、蚕低毒。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8.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本品对眼睛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2.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3·如误服,请勿催吐,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保持在0℃以上,远离火源或热源。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 ·勿与食物、饮料、种子、饲料、肥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