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156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11 | 有效期至: | 2028-11-10 |
农药名称: | 虫酰肼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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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虫酰肼 | tebufenozide | 9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符合标准的虫酰肼原药及其生产中产生的杂质组成,应是白色或淡黄色结晶粉末,无可见外来杂质。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做好劳动保护,穿戴防护用具,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2.工作后及时换洗被污染衣物,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3.仓库及生产厂区应配制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并宣贴防火宣传语。发生泄漏时,隔离污染区,避免扬尘,小心回收,或收集运至特殊废物处理场处置。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排放废气污物,避免污染水源。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等。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对眼睛微刺激。若发生中毒症状,应及时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