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15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1-6 | 有效期至: | 2028-11-5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省阳新县泰鑫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9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外观为白色颗粒状结晶,属有机磷杀虫剂,具有强烈的触杀、胃毒、熏蒸的作用,是胆碱酯酶抑制剂。 本产品仅用于加工农药制剂,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他场所。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开启产品包装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对使用后废弃的农药或包装,应采用深埋、焚化等方式妥善处理,但必须在远离住宅区和水源,农药包装不能作为它用,绝不能用盛过农药的容器来装食物、饮料、酒、油等,也不能用来盛放粮食和饲料。2.使用本品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避免吸入药液,用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万一着火,应及时灭火,避免火情扩大,如泄露或遗洒,应及时清除,及时处理,不让污染面积和范围扩大。4.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等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躁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