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登记证PD20132253-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2253 首次批准日期: 2013-11-5 有效期至: 2028-11-4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 毒性: 低毒

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登记证PD20132253-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农用激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6-17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非耕地 杂草 250-46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宜在晴天露水干后喷药,用清水将本剂稀释后定向均匀喷雾在杂草叶面上,推荐用水量50公斤/亩,不得用污水、硬水,以免影响药效。2.定向喷雾时不能接触作物的任何部位。使用时应注意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田及果树幼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3.如施药后4—8小时内降雨,会降低药效,应补喷。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5.本品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翻地等。
产品性能
本品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对多种杂草有效。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用铁器存放,不能使用无镶衬的铁质喷雾器喷雾。2.施药后药械应彻底清洗,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用具的水,不能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不能吸烟、饮食等;施药后,应用肥皂、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位。4.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失,也不能作他用。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受污染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服:立即携带本标签送医就诊。紧急治疗措施: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包装件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的库房中,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运输时,确保不泄漏、不损坏、不倒塌,并要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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