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21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0-24 | 有效期至: | 2028-10-23 |
农药名称: | 四聚乙醛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四川利尔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四聚乙醛 | metaldehyde | 8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蜗牛 | 25-4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蜗牛发生盛期均匀喷雾于蔬菜植株,施药最佳时间应为日落到黑暗前或雨后转晴蜗牛活动频繁的时候。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胃毒剂,害虫吸食或接触本品后,使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大量释放,致使其分泌出大量粘液,神经麻痹,大量脱水死亡。在正常剂量下使用,不影响作物生长。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施药间隔期为10天。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3、本品不能与酸性物质混用。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不慎误服:用清水将嘴清洗干净,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医生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眼睛溅入或接触皮肤: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应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禁止说笑打闹、吃、喝、抽烟;运输时要防潮防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