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208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0-24 | 有效期至: | 2028-10-23 |
农药名称: | 精异丙甲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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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长青农化南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精异丙甲草胺 | s-metolachlor | 96%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属于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其制剂应用于玉米、大豆、花生、甘蔗,也可用于非砂性土壤的棉花、油菜、马铃薯和洋葱、辣椒、甘蓝等作物,防治一年生杂草和某些阔叶杂草,在出芽前作土面处理。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废弃包装物应焚烧处理,不可随意丢弃。2.开启包装时使用专门工具,戴手套等劳动保护用品。3.加工制剂时,应选择远离饮用水源、居民点的安全地方,操作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具,不可接触药粉和药液。要有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家畜、禽误食。4.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洗双手及暴露部分皮肤清洗干净,清洗废液应妥善处理,避免污染水源,河流。剩余药剂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轻度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急救措施:眼睛不慎接触此药液,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触及皮肤,可用清水及肥皂洗净;如吸入,应立即到通风处;如有误服中毒,可采取洗胃、活性碳吸附及稀释等办法救治,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将本品于阴凉干燥处密封保管,远离火源,避免阳光直射、雨淋;搬运及运输过程中,需专门车辆运输,避免倒置,避光、防雨淋,轻拿轻放;与种子、种苗、肥料及其他农药分开放置;如有泄漏及时清理,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