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201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0-21 | 有效期至: | 2028-10-20 |
农药名称: | 甲维·虫螨腈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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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海南正业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10-21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海南正业中农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4.5%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emamectin benzoate | 0.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芥蓝 | 小菜蛾 | 3-4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芥蓝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注意喷雾要均匀,叶片正反两面均要喷到药液;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产品在芥蓝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作最多用药3次。 |
产品性能 | |||
1.本制剂是生物源农药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吡唑类农药虫螨腈按比例复配而成的。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虫螨腈的作用机理是通过胃毒及触杀作用于害虫,在植物叶面渗透性强,有一定的内吸作用。 2.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宜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2.为避免抗药性的产生,不宜长期连续使用,应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直接接触皮肤和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清洗受污皮肤和施药器械。4.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天敌昆虫放飞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剩余药液和废弃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应妥善处理。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1.对皮肤有刺激性,对眼睛有强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3.不慎接触皮肤,用清水及肥皂清洗污染的皮肤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刺激不断发生,立即请医生诊治;4.本品为复配制剂,中毒急救时应先判断是哪种农药中毒。误服:若判断以甲维盐中毒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若判断为虫螨腈中毒:勿催吐,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