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20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0-21 | 有效期至: | 2028-10-20 |
农药名称: | 苄·丁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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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南神隆海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64% | ||
备注: | 2023年6月3日,变更原持有人湖南神隆超级稻丰产生化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0.032% |
丁草胺 | butachlor | 0.60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抛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6-7.5千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应于水稻抛秧后5-7天,即抛秧苗直立扎根,稗草叶龄1.5叶之前,直接撒施。2、施药时田间保持水深3-5厘米,保持水层7-10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适用于防除水稻抛秧田的稗草、牛毛毡、鸭舌草、矮慈姑、异型莎草、节节菜、四叶萍、眼子菜、陌上菜等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为80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2.对鱼等水生生物毒性较强,鱼虾蟹套养稻田禁用。用药后的田水也要远离水产养殖区。3.施药时必须穿戴防护衣或使用保护措施,避免接触皮肤。施药时禁止饮食、吸烟。施药后用清水及肥皂水彻底清洗脸、手及其它裸露部位。 4.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切勿将制剂及其废液弃于池塘、沟渠、河溪和湖泊等,以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呕吐、腹泻。对眼睛、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中毒急救:若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带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溅入眼睛中,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的库房,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和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