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201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0-21 | 有效期至: | 2028-10-20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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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飞虱 | 5-1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防治时应注意在稻飞虱若虫低龄期用药,均匀喷雾,并保持水田有5-7厘米的浅水层,药后保水3-5天;2.选择在晴天早上9点前或傍晚4点后施用,避免正午阳光直射时用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属于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较好的内吸、渗透作用,毒性低,用于防治水稻飞虱。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严格按照农药规程施药,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及口罩。施药时不得吸烟、饮水或进食,工作完毕用肥皂水洗手和身体裸露部位。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家蚕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5.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为提高喷药质量,药液应随配随用,不能久存。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以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速请医生诊治。4.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