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P2008010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0-20 | 有效期至: | 2028-10-19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山城蚊香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炔丙菊酯 | prallethrin | 1.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使用技术要求 | |||
使用时拧开瓶盖,将液瓶向上旋入加热器即可。使用完毕请将加热器拔离插座,保持液瓶竖立状态,无需旋下液瓶。当药液用完后,请更换液瓶。 |
产品性能 | |||
本品使用炔丙菊酯为有效成分,有效驱蚊,适用于家庭、宾馆等室内场所使用。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时请注意通风。2、使用后应洗手,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3、若更换新的电热蚊香液时,请先切断电源。4、避免阳光直射。5、使用时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6、用后洗手,对鱼、蚕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7、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本品无专用解药,使用时如有不良反映,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存放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2、贮运时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混放。3、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4、运输装卸要小心轻放,防止剧烈震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