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19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0-10 | 有效期至: | 2028-10-9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33-267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建议在水稻分蘖期,稻纵卷叶螟卵孵化盛期用药。喷雾应均匀周到。与其他类型的药剂轮换交替使用,延缓抗性产生。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40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较强的触杀和胃毒作用,也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可用于稻纵卷叶螟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4.烟草不能使用,莴苣、瓜豆类苗期对本品敏感,使用本品时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5.本品对蜜蜂、鸟类、水生生物、家蚕有毒,在鸟类保护区、桑蚕地区及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严禁药液流入河塘,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天敌放飞区施药。6.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7.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救措施: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按中毒轻重选择: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加锁保存。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