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190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9-25 | 有效期至: | 2028-9-24 |
农药名称: | 甲维·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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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3%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emamectin benzoate | 0.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甘蓝 | 蚜虫 | 35-4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应选择在蚜虫卵孵高峰或低龄若虫期,亩用本品35-45克兑足量水喷雾,喷药时注意叶片正反面均要喷雾,重点喷施作物心叶及幼嫩部位,雾滴要细并喷洒均匀。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啶虫脒复配而成的杀虫剂,除具有触杀和胃毒功能外,还有内吸渗透作用。有效成分能渗透至作物的叶片、嫩芽、茎、根等各个部位,蚜虫接触或取食后,有效成分直接作用于蚜虫体内的乙酰胆碱酯酶,干扰其运动神经系统的传导作用,通过与乙酰胆碱受体结合,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从而使蚜虫异常兴奋,全身痉挛、抽搐、麻痹而死。在推荐使用范围内对作物安全,防治甘蓝蚜虫。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3、本品对鱼、虾、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避免对水源、鱼塘的影响,施药后禁止在河塘等水源及鱼塘中清洗药械;4、本品对蜜蜂、天敌、鸟类有毒,开花植物花期、蜜源期及天敌放飞区、养蜂区、鸟类保护区禁用;5、蚕对本品敏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6、使用时严格按照《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安全防护,严禁吸烟、进食,施药完毕及时清洗手、脸及其它裸露部位;7、与不同作用机理的杀虫剂交替使用;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产品。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若皮肤沾染,立即用肥皂水清洗干净;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冲洗,必要时送医院治疗。3、若误服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建议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必要时拨打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热线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密封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严防日晒雨淋。2、贮运过程中,不可与食物、种子、饲料、生活用品等混放。3、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热源或火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