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18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9-23 | 有效期至: | 2028-9-22 |
农药名称: | 氟磺胺草醚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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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濮阳市新科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0克/升 | ||
备注: | 2024年2月4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濮阳市新科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磺胺草醚 | fomesafen | 25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80-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干旱、低温或低洼易涝地,当大豆及杂草生长不良时,勿用本品。 2.本品在土壤中可残留数月,故需注意后茬作物。施药后4个月可播种小麦, 10个月后才可播种玉米, 1年可安全地播种稻谷和棉花。 高粱、甜菜和叶菜非常敏感,不可轮作。 3. 按推荐剂量,在大豆1-2个复叶,多数杂草出齐,2-4叶期施药。施药时先将药剂对足量清水,搅拌均匀后,进行茎叶喷雾,一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 4. 喷雾时注意风向,避免漂移到敏感作物上产生药害。使用时切勿随意加大使用剂量,以免对春大豆造成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选择性除草剂,用于防除大豆田萌后的阔叶杂草,如铁苋菜、问荆、鸭跖草、龙葵、藜、蓼、鬼针草、香薷、水棘针、苍耳等大豆田常见一年生阔叶草。本品可被杂草茎、叶和根吸收,达到除草的目的。在正常情况下使用,对大豆安全;在施药4-6小时后遇雨,不影响药效。 |
注意事项 | |||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等。配药及施药时,应戴防渗手套、面罩或护目镜和口罩,穿长袖衣、长裤和靴子。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 2.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 3.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或在河塘中洗涤喷雾器械,避免影响鱼类和污染水源。 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按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中毒急救: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 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将误服者送往最近的医院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6.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