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122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9-11 | 有效期至: | 2028-9-10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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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京博农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一个月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备注: | 2023年2月15日,变更原持有人京博农化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9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精喹禾灵属芳氧苯氧丙酸类化合物,属乙酰辅酶A羧化酶(ACC)抑制剂,因其化合物分子结构中含有手性碳原子,具备两种旋光异构体:R体和S体。对各种双子叶作物的选择性强、安全。双子叶作物吸收药剂后,通过酶的作用而使其迅速丧失活性。禾本科杂草吸收药剂后,迅速传导水解为酸,致使杂草死亡。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做好劳动保护,穿戴防护用具,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换洗被污染的衣物,妥善处理废弃包装物;生产厂区及仓库附近500米内尽量不要种植禾本科作物。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精喹禾灵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若误服饮大量水催吐,保持安静,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