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396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8-21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农药名称: | 2,4-滴钠盐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重庆市山丹生物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2,4-滴钠盐 | 2,4-D Na | 8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小麦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85-125克/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对阔叶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这些作物上,防止产生药害。2、施用本品应选择晴天,光照强,气温高,有利于药效发挥,加速杂草死亡。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安全使用标准:本品应于小麦3-5叶期,杂草2-5叶期施药,均匀喷雾一次,每次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一种是苯氧梭酸类内吸传导型茎叶除草剂。可从根、茎、叶进入植物体内,降解缓慢,故可积累一定浓度,从而干扰植物体内激素平衡,破坏核酸与蛋白质代谢,促进或抑制某些器官生长,使杂草茎叶扭曲、茎基变粗、肿裂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为苯氧梭酸类除草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除草剂轮换使用。2、本品不宜与肥料混用,也不可添加助剂,否则易产生药害。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具时切忌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过的喷雾器,应清洗干净方可用于喷其它的农药。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6、丢弃的包装物等废弃物应避免污染水体,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要防止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就医。皮肤接触时,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如吸入,应立即将患者移至空气新鲜处;如误服,表现为消化道症状,严重时对肝、肾损伤,立即带标签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贮存应注意阴凉、干燥、通风,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