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393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8-21 | 有效期至: | 2028-8-20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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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新洋丰田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11-13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20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400-6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进行均匀茎叶喷雾。,兑水量675升/公顷。2.防除多年生杂草或杂草草龄较大时应适应推荐剂量的高剂量。3.避免在大风和高温天气时施药,预计4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或地块上,以免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非选择性触杀型除草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属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入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光合作用受抑制,从而达到除草目的。可用于非耕地多种杂草的防除。 |
注意事项 | |||
(1)施药后7天内,禁止在施药区放牧、割草。(2)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除草效果。(3)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防护衣物,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禁止饮食和吸烟,使用后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皮肤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万一误食,立即携本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4)本品对鱼类、水蚤、藻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应注意避免对水系的污染。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附件禁用。严禁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禁止将残夜倒入湖泊、河流或池塘等,以免污染水源。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及其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止使用。鸟类保护区寄附近禁用。(5)未用完的制剂应防治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用过的容器或空包装应妥善处置,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按照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及时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若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食: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严防潮湿和日晒;2.远离水源和热源;3.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4.不得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