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17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8-16 | 有效期至: | 2028-8-15 |
农药名称: | 甲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水乳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5%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使用技术:1.适宜在水稻二化螟卵孵化盛期至1~2龄幼虫发生期施药,每亩兑水40-50升喷雾,根据虫情隔10天再喷1次。施药时可田间保持3-5厘米水层,施药后保水3-5天。2.喷雾要求均匀周到,喷至稻叶将滴水为宜。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勿喷。3.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4.施药后在施药区域要设立警示标志,明确人畜允许进入施药田块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后。安全间隔期:水稻40天,作物每季最多施药2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生物源农药甲氨基阿维菌素和有机磷农药毒死蜱复配,两者混配后有增效作用,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 |
注意事项 | |||
1、注意避免药液溅入眼睛及接触到皮肤上;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配用药期间禁止吸烟、饮食。用药后用肥皂和大量清水洗净手部、脸部及接触到药剂的身体部分。2、该药对蜜蜂、鸟、鱼、家蚕有毒,在鸟类保护区、蚕室、桑园及其附近地区、养蜂地区和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地区及开花植物开花期禁止使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严禁药液流入河塘等水源,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3、孕妇、哺乳期妇女不可参加施药工作。4、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或随意丢弃。6、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不慎吸入:立即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处理;并立即送医院治疗。2、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溅入眼中,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粘附皮肤后用肥皂水清洗。3、误服,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4、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中毒控制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远离热源、火源。2、本品贮运应放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不可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3、运输时应注意防晒、防潮、防雨,搬运时轻搬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