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吡嘧·苯噻酰登记证PD20131669-吉林省吉林市升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1669 首次批准日期: 2013-8-7 有效期至: 2028-8-6
农药名称: 吡嘧·苯噻酰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可湿性粉剂
登记证持有人: 吉林省吉林市升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68%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苯噻酰草胺 mefenacet 64%
吡嘧磺隆 pyrazosulfuron-ethyl 4%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移栽田 一年生杂草 50-70克/亩 毒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在水稻移栽后5-7天,稗草1-2叶期用药,每亩用20千克细潮土(肥)拌匀撒施,施药时田间灌上3-5厘米水层、施药后保水5-7天,此期间不宜排水,以免影响药效,以后正常管理。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吡嘧磺隆、苯噻酰草胺混配而成的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田一年生杂草,如稗草、稻稗、三棱草、鸭跖草等,对水稻没有隐形药害,对2~4叶期的水稻小苗安全。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使用一次。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不少于80天。2.施药时应避开阔叶作物、水生作物等。3.施药时田间有一定的浅水层并保水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排水。但水层不应淹过水稻心叶。4.露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影响使用效果。5.本品对藻类高毒,禁止在池塘中清洗施药器械,以免污染水体。6.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7.施药人员应佩戴微粒口罩、穿用防护服、防护胶靴、手套等防护用品。药械使用后要洗干净。8.使用后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肥皂或足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药液溅到眼内,应用足量清水冲洗;若误食中毒,应立即灌服大量清水、催吐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良好的库房内。3.农药包装箱装入运输工具应在货舱内固定,确保不发生移动、不发生相互碰撞损伤。4.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同贮同运。远离热源或火源。

发表回复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