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28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7-24 | 有效期至: | 2028-7-23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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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周口市先达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周口市先达化工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20-18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在杂草旺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避免药液漂移到其它植物上。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施药,可使生长过程中的杂草茎叶枯死。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分解,无土壤活性。 |
注意事项 | |||
1、本品遇土钝化,配置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使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7、施药后5天内禁止放牧、割草等操作。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无明显中毒症状。本品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入眼睛,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若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若误服,应立即饮用大量温开水并催吐,同时携标签立即请医生救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