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261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6-28 | 有效期至: | 2028-6-27 |
农药名称: | 吡嘧·苯噻酰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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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沈阳农帝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6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苯噻酰草胺 | mefenacet | 64% |
吡嘧磺隆 | pyrazosulfuron-ethyl | 4%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40-60克/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水稻移栽后5~7天,稗草1.5叶期用药,每亩用15~20千克细潮土(肥)拌匀撒施,施药时田间灌上3~5厘米水层、施药后保水5~7天,此期间不宜排水,以免影响药效,以后正常管理。每季作物使用1次。施药与后茬作物安全间隔期不少于80天。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苯噻酰草胺、吡嘧磺隆混配而成的选择性除草剂,主要用于防除水稻田杂草,如稗草、稻稗、水白菜(泽泻)、野慈姑、鸭舌草(雨久花)、遍杆藨草、节节菜、陌上菜、牛毛草、水莎草、营蔺、异型莎草、狼巴草、碎米莎草等对水稻没有隐性药害,主要表现为缓苗快、根系发达白根多,生长旺盛、分蘗高。 |
注意事项 | |||
1、施药时应避开阔叶作物、水生作物等。2、施药时田间应有一定的浅水层并保水5~7天,如缺水可缓慢补水不能排水。但水层不应淹过水稻心叶。3、露水地段、沙质土、漏水田影响使用效果。4、本品对藻类高毒,应特别注意水系的保护。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本品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6、施药人员应佩戴防微粒口罩、穿用防护服、防护胶靴、手套等防护用品。药械使用后要洗干净,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洗脸。7、使用后包装物应烧毁或掩埋。8、具体使用请参照说明书或咨询当地农技部门。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头昏、头痛、恶心、呕吐等。本品如果溅到眼睛、皮肤上,用大量清水冲洗,如误服中毒,无特殊解毒药,催吐,携此标签速去医院救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远离热源、火种,贮藏在通风、阴凉、干燥、儿童不宜接触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它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