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144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7-5 | 有效期至: | 2028-7-4 |
农药名称: | 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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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扬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备注: | 2023年11月1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铵膦 | glufosinate-ammonium | 9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灰白色至白色粉末固体,是一种磷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部分内吸作用的非选择性触杀除草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严重抑制,达到除草目的。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时应穿防护服、胶靴和戴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使用时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及时洗手和洗脸等。2. 如有洒漏,应以合适惰性物质吸收,收集完全,置于合适容器中;用水和合适的清洁剂清洗受污染的区域,收集污水进行适当的处理。3.使用专用工具,按照包装物上的指示开启包装。装过本品的空桶要妥善保管,集中回收,不可随意丢弃。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一般不会引起中毒反应。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接触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将患者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中毒或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贮运时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露、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