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14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7-5 | 有效期至: | 2028-7-4 |
农药名称: | 烟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分散油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津牌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克/升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烟嘧磺隆 | nicosulfuron | 4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玉米田 | 一年生杂草 | 66-1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适用于马齿型、半马齿型、硬粒型玉米,作物对象玉米为马齿型和硬玉米品种。甜玉米、爆裂玉米、制种玉米田、自交系玉米田及玉米2叶期前及10叶期后,不宜使用。初次使用的玉米种子田,需经安全性试验确认安全后,方可使用。2、此药剂用在玉米以外的作物上会产生药害,施药时不要把药剂洒到或流入周围的其他作物田里。大风天请勿施药。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玉米田专用除草剂,其被叶和根吸收,并通过木质部和韧皮部迅速传导。通过乙酰乳酸合成酶来阻止支链氨基酸的合成。施用后杂草立即停止生长,4-5天新叶褪色、坏死,并逐步扩展到整个植株,一般条件下处理后20-25天植株死亡。可用于防治玉米田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不要和有机磷杀虫剂混用或使用本剂前后7天内不要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以免发生药害。2、施药数日后,有时会出现作物褪色或抑制生长的情况,但不会影响作物的生长和产量。3、施药后一周内培土会影响除草效果。4、施药后遇雨会影响除草效果,但如施药后6小时后遇降雨,不影响效果,无需重新喷药。5、与特殊条件,如高温干旱、低温、玉米生长弱小时,请慎用。初次使用本剂,需在当地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6、严禁用弥雾机施药,施药应选择在早上或傍晚时进行。7、如在上茬小麦田中使用过长残效除草剂,如甲磺隆、绿磺隆等的玉米田,及与阔叶作物间作或套种的玉米田,不宜使用本剂。8、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等,此时不能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洗干净手脸等。9、施药用具用毕后,将药桶、喷头、管子等充分洗净,避免出现药害。10、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乱丢乱放,也不能做他用。11、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中毒急救:眼睛及皮肤接触: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呼吸困难者给输氧,并及时就医。误服:不慎误食,及时就医,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