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8221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8-6-28 | 有效期至: | 2023-6-27 |
农药名称: | 2甲·草甘膦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金秋园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glyphosate-isopropylammonium | 42.5% |
2甲4氯异丙胺盐 | MCPAisopropylamine | 7.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20-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每亩兑水50斤稀释均匀后喷雾,喷雾时一定要均匀。 2.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和激素类除草剂的复配制剂,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农作物的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3.稀释药剂需用清水,泥浆水会降低药效。 4.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施药后4小时内遇雨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2甲4氯和草甘膦的复配制剂。其中2甲4氯为苯氧乙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而草甘膦则是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本品主要用于非耕地杂草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豆科和百合科一些植物对草甘膦的抗性较强,上述杂草密度大时,可用推荐剂量上限。 2、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本品对家禽及牲畜有害,施药后5天内勿割草、放牧和翻地。4、药液在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5、本药剂大面积灭草时,药后杂草成片干枯,应注意防治火灾发生。6、施药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药操作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施药时不可饮食、喝水、吸烟等。施药器械使用后应立即清洗干净,清洗后的废水不可倒入河塘等水体,注意不要污染水源。施药完成后及时洗脸、洗手。 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皮肤和眼睛接触本品时,就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如误服催吐,然后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