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076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6-11 | 有效期至: | 2028-6-10 |
农药名称: | 噻吩磺隆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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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沈阳市和田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噻吩磺隆 | thifensulfuron-methyl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冬小麦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7.5-12克/亩 | 茎叶喷雾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7.5-10克/亩 | 喷雾 |
夏玉米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7.5-1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冬小麦苗后茎叶处理剂,在小麦3叶期后或春季小麦返青至拔节前,兑水30-45公斤均匀喷雾; 2.夏大豆、夏玉米使用本品,于播后苗前,每亩用制剂量7.5-10克,兑水30-45公斤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除草剂,阔叶杂草吸收后,转移到分生组织细胞分裂,达到杀草目的。可有效防除冬小麦、夏大豆和夏玉米田一年生阔叶科杂草,如:播娘蒿、荠菜、苋菜等。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1次。 2、在同一田块里,每一作物生长季中噻吩磺隆的用量以不超过32.5g/ha为宜,残留期30-60天。 3、当作物处于不良环境时(寒冷、干旱、病虫危害等)不宜施药,否则可能产生药害。 4、喷药后要彻底清洗喷雾器械,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5、剩余的药液和洗刷施药 用具的水,不要倒入田间。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作用。如药液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里,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解毒剂,如中毒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