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02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30 | 有效期至: | 2023-1-30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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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金农华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非耕地 | 杂草 | 180-49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避免喷洒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2、本品稀释时要用清水,否则会影响药效。3、土壤干燥,请加大喷雾水量并使用登记批准的高剂量。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有机磷内吸性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能有效防治非耕地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剂施药后7-10天开始见效,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翻地。2、喷药后4小时内下雨可能会影响药效。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其他部位。4、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喝大量清水和牛奶并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