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216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2-10-25 | 有效期至: | 2022-10-25 |
农药名称: | 唑磷·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省阳新县泰鑫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5%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三化螟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水稻三化螟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本品对甘蔗、高粱、玉米、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作物(水稻),防治对象(三化螟),制剂用药量(900-1200毫升/公顷),使用方法(喷雾)。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击倒能力较强,是防治水稻害虫的药剂。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2. 本品由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本品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配。6.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7.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防止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