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0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2-17 | 有效期至: | 2022-8-31 |
农药名称: | 水胺硫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02-28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5% | ||
备注: |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有效期变更至2022年8月31日。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水胺硫磷 | isocarbophos | 3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象甲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周期最多使用3次。2.于害虫幼虫始盛期开始防治,注意喷雾均匀。本品对蔬菜、桃树、桑树较敏感,使用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5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产品性能 | |||
有效成分水胺硫磷是磷酰胺类杀虫螨剂,对害虫、害螨具有触杀、胃毒及内渗作用,还具有较强的杀卵作用,速效性好。其杀虫机理是抑制害虫体内的胆碱酯酶的活性,破坏神经系统的正常传导,引起一系列神经系统中毒症状,直到死亡。 本品对水稻象甲、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对鱼类和水生生物、桑蚕毒性大,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4.未用完的药瓶要随时盖好,以免挥发;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应当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表现为:水胺硫磷能通过食道、皮肤和呼吸道引起中毒,出现头痛、头昏、恶心、无力、盗汗等典型有机磷农药的中毒症状。 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立即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治疗,解毒剂为阿托品或解磷定,中、重者应并用胆碱酯酶复能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水源和热源。2、置于儿童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蔬菜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