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85109-3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2-8-31 | |
农药名称: | 甲拌磷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5% | ||
备注: | 甲拌磷乳油只用于浸、拌种,严禁喷雾使用。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有效期变更至2022年8月31日。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拌磷 | phorate | 5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地下害虫 | 1:69-92(药种比) | 浸种、拌种 |
棉花 | 蚜虫 | 1:69-92(药种比) | 浸种、拌种 |
棉花 | 螨 | 1:69-92(药种比) | 浸种、拌种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毒性较高,只能用来种子处理。严禁用于蔬菜、茶叶、瓜果、桑树、中药材等作物,严禁喷雾使用。 |
产品性能 | |||
本本剂为高毒的内吸性杀虫剂、杀螨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持效期较长等特点。 |
注意事项 | |||
1、播种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毒物种子。2、长期使用会使害虫产生抗药性,应注意与别的拌种药交替使用;3、在肥水过大条件下,若甲拌磷用量过大,会推迟棉花的成熟期。4、本品在土壤残留期较长,施药田块不可放牧或取做饲料,以免中毒事件发生。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操作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为头昏、呕吐、盗汗、无力、恶心、腹痛、流涎,严重时出现痉挛、瞳孔缩小、呼吸困难、肺心肿等症状。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若皮肤接触到产品: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吞入产品: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可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