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41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30 | 有效期至: | 2022-8-31 |
农药名称: | 灭线磷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有效期变更至2022年8月31日。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线磷 | ethoprophos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瘿蚊 | / | 撒施 |
红薯 | 茎线虫病 | / | 沟、条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秧田于秧针叶期至一叶针期,本品于插秧后7~10天,按亩剂量拌20千克细坭砂均匀撒施。施药时要保持一定的水层。2 本品用于甘薯时,拌适量坭土穴施,覆少量土,然后栽甘薯秧,浇水,覆土。3.本品在水稻分集高峰期撒施,最多使用1次;在甘薯生长前期施药1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4.施药结束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
产品性能 | |||
灭线磷为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和杀线虫剂,可有效防治稻瘿蚊害虫和甘薯茎线虫。 |
注意事项 | |||
1、花生作物对此药剂较为敏感,施药时避免漂移到花生上。2、施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施完药后立即清洗防护用具,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用后内外包装应立即销毁,不得重复使用。4、施药器具用后立即清洗,未用完的药剂,应保存在完整包装物内,妥善保存。用过包装应妥善处理。5、本品对鱼、鸟、蜂、蚕有毒,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清晰施药器具。6、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肥皂水清洗。中毒症状为:胸部发紧、出汗、胃痛、呕吐、腹泻、瞳孔收缩。如误食或发生中毒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治疗。解毒剂可选用硫酸阿托品或解磷定。中毒急救电话: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运时,应轻装轻卸,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热源火源,不得与食品、种子及饲料混放、混运。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