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095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7-23 | 有效期至: | 2022-8-31 |
农药名称: | 甲拌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微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有效期变更至2022年8月31日。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拌磷 | phorate | 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3-4公斤/亩 | 苗期沟施或穴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棉花苗期沟施,按推荐剂量使用。2、本品在棉花上使用每季最多使用1次,仅限苗期沟施或穴施;安全间隔期135天。3、禁止用于防治卫生害虫,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上使用,禁止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4、施药结束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入内。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内吸熏蒸作用。防治棉花棉蚜虫及地下害虫有良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人畜有毒,在使用运输及贮存中应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规则。2、施药时不准进食、喝水、吸烟,酒后不准操作施药。3、施药时应穿工作服、戴口罩、手套,注意安全防护。4、施药结束后必须肥肥皂或碱水洗手洗脸,用清水冲洗干净。5、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及碱性肥料混施。6、施药时避免污染开花植物花期、桑园、蚕室,不得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疲倦、头痛、恶心、无力、急躁、多汗、呕吐等。急救措施:1、误服中毒,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解毒,并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在医生指导下治疗。2、皮肤污染或眼睛溅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中毒急救电话:0557-4378999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贮存在阴凉,远离水源,热源的地方。防潮、防曝晒。2、贮存和运输时不能与食物、种子、饮料混放。3、贮放在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