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453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8 | 有效期至: | 2022-8-31 |
农药名称: | 灭线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536号,有效期变更至2022年8月31日。2022年04月02日,变更原持有人广东省佛山市盈辉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线磷 | ethoprophos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瘿蚊 | 1.0-2.4千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秧田于秧针叶期至一叶针期,本品于插秧后7-10天,按亩剂量拌20千克细坭砂均匀撒施。施药时要保持一定的水层。2.本品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只使用一次。3.施药结束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24小时。 |
产品性能 | |||
灭线磷为有机磷酸酯类杀虫剂和杀线虫剂,可有效防治稻瘿蚊害虫。 |
注意事项 | |||
1、花生作物对此药剂较为敏感,应避免与花生种子直接接触。2、施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施完药后立即清洗防护用具,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用后内外包装应立即销毁,不得重复使用。4、施药器具用后立即清洗,未用完的药剂,应保存在完整包装物内,妥善保存。用过包装应妥善处理。5、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中毒急救措施 | |||
如果药剂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肥皂水清洗。中毒症状为:胸部发紧、出汗、胃痛、呕吐、腹泻、瞳孔收缩。如误食或发生中毒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治疗。解毒剂可选用硫酸阿托品或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运时,应轻装轻卸,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严防日晒雨淋,远离热源火源,不得与食品、种子及饲料混放、混运。贮存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