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驱蚊液登记证WP20170074-浙江李字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170074 首次批准日期: 2017-7-19 有效期至: 2022-7-19
农药名称: 驱蚊液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驱蚊液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李字日化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7%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避蚊胺 diethyltoluamide 7%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涂抹
使用技术要求
避蚊驱蚊:夏天直接抹于裸露肌肤(避开眼部周围),可起到避蚊驱蚊的作用。
产品性能
本驱蚊液以避蚊胺为有效成份,有驱蚊防蚊之功效。
注意事项
1、勿让儿童取玩。2、存放于阴凉干燥处。3、请勿在火源旁边使用。4、如不慎入眼请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5、贮存在阴凉干燥处、避免高温日晒;不得与食物同贮存。6、本品忌食。用后洗手。7、使用时避开眼睛、粘膜及其周围皮肤,勿用于皮肤破损处。8、本品含酒精,对酒精过敏者禁用。9、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有严重皮肤炎症及皮肤破损者禁用。10、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来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洗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用清水冲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勿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混放。2、勿将本品贮放在潮湿、日晒、火源、热源的地方。3、应贮存在38℃以下阴凉干燥通风处。4、防止跌落和撞击。5、远离儿童。本品应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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