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1097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9-14 | 有效期至: | 2021-9-14 |
农药名称: | 烟碱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云南海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烟碱 | nicotine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烟草 | 烟青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烟草烟青虫低龄幼虫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对害虫有胃毒、触杀、熏蒸作用,并有杀卵作用,其主要作用机理是麻痹神经,烟碱的蒸气可从虫体任何部分浸入体内而发挥毒杀作用。可用于防治烟草烟青虫。 |
注意事项 | |||
1.配药或施药时应注意防护措施。施药时应戴防护面罩、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清洗。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对鸟类、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鸟类保护区、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不可随意丢弃。4.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6.烟碱易挥发,配成的药液应立即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早期中毒为流涎、恶心、呕吐和腹泻,剂量高时迅速出现循环衰竭,呼吸困难,紫绀和意识丧失。中毒急救: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有必要及时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立即就医。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呼吸困难者给输氧,并及时就医。误服:不慎误食,及时就医,用清水或盐水彻底冲洗。如丧失意识,开始时可吞服活性炭,清洗肠胃。禁服吐根糖浆。无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