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杀虫剂电热蚊香片登记证WP20050003-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WP20050003 首次批准日期: 2005-2-16 有效期至: 2020-2-16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片 毒性: 微毒

微毒

剂型: 电热蚊香片
登记证持有人: 上海庄臣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3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卫生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毫克/片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右旋烯丙菊酯 d-allethrin 50毫克/片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卫生 / 电热加温
使用技术要求
1、将电热蚊香片安放在加热器的加热片上。2、接通电源,加热器指示灯亮表示开始工作。3、10小时后,蚊香片将会变白或变黄。此时应予更换。更换新片时,请先断电冷却,然后用新片将旧片推出即可。不用时切断电源。注:10小时后,蚊香片将会变白(针对棉纤维材质所制的基片),或蚊香片将会变黄(针对竹纤维材质所制的基片);根据实际生产所使用的基片材质,相应在标签上选择一种描述为“变白”或者“变黄)。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电热蚊香片,每片可使用10小时,30片带给您和家人30晚(每晚以10小时计)的有效驱蚊保护。
注意事项
●请拔出加热器插头后等待5分钟以便蚊片冷却, 然后再更换电热蚊香片加热器工作时表面不要覆盖任何物品, 确保不被窗帘,床单遮盖。●使用中不应触及器具挥发介质的热表面。请勿用湿手接触加热器,当加热器工作时,不要触摸或插入任何物体。不要向电热蚊香片上滴加任何液体。●使用时请注意通风。●器具只能使用推荐的挥发介质(推荐配套使用雷达电热蚊香片和加热器)。●使用时,加热器应放置在上风处。●使用房间大小:28立方米。●加热器的使用寿命一般为2-3年,如果您发现一夜后,电热蚊香片的颜色未变,同时使用寿命已超过正常年限,请购买新的雷达电热蚊香片加热器。●请勿使本品接触眼睛。切勿服食。请避开宠物使用。●对蚕、鱼有毒。蚕室内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中毒急救措施
●若不慎入眼,请立即用清水冲洗并立即就医。●如果误食,不要催吐,立即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请放在儿童及宠物接触不到的地方。●贮存在阴凉干燥处。勿受日晒,勿与食品、种子、饲料及易燃易爆品共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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