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0053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1-14 | 有效期至: | 2020-1-14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三农化学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120-1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在棉铃虫卵孵化期至2龄幼虫前使用本品兑水均匀喷雾。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以免降低药效。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胆碱酯酶抑制剂。对棉花上的棉铃虫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2.请严格按照规定用量用药。3.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4.为保护蜜蜂,请勿在蜜蜂采蜜期间用药。5.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开启包装物和施用时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施药时不得进食、抽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皮肤、衣物等。6.废弃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另作他用或随意丢弃;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轻度中毒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措施: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但必须在病人清醒时才能引吐),并携带标签及时去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保管。2.勿与食品、种子、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品等同贮同运。3.运输时应要防潮防晒、勿挤压和倒置。注意防火、防中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