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40135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19-12-19 | |
农药名称: | 甲拌磷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徐州市金地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甲拌磷 | phorate | 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蚜虫 | 2500-4100克/亩 | 沟施、穴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棉花下种或移栽时施药。2.每亩用本品2.5-4.2千克用40公斤细沙或细土拌匀,穴施于棉花种或者移栽苗附近。3.避免在高温条件下使用。 |
产品性能 | |||
甲拌磷为内吸性杀虫、杀螨剂,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刺吸式口器和咀嚼式口器害虫都有效。甲拌磷进入植物体后,受植物代谢的影响而转化成毒性更大的氧化物,昆虫取食后体内神经组织中的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受到抑制,从而破坏了正常的神经冲动传导,而导致中毒,直至死亡。 |
注意事项 | |||
1.用本品拌种后的种子最好是机播,播种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毒物种子。施药时要穿戴好防护衣物,施药期间不要吸烟、进食,皮肤病患者及身体有伤者禁止施药。施药后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并洗净被污染的部位。2.在水、肥过大条件下,若甲拌磷用量过大,则会推迟棉花成熟期。长期使用会产生抗药性,应注意交替使用。3.本品不准用于蔬菜、茶叶、果树、桑树、中药材等作物。严禁喷雾使用。4.盛药器械应消除余药、洗净后存放;废弃包装物严禁用作它用,不能乱丢放,应集中深埋。5.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一次。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本品在土壤残留期较长,在施药区域,树立禁止入内的警示牌,注明再次进入间隔期。严禁在施药区内放畜牧禽,以免引起中毒。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症为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视力模糊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症除上述症状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重症则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溅入眼中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不慎溅到皮肤上可用碱性肥皂洗涤。误服应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可用温食盐水或1%肥皂水洗胃。并尽快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往医院急救。可以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保护心肌,控制肺水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