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52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4-24 | 有效期至: | 2019-4-24 |
农药名称: | 辛硫·氧乐果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海门市江乐农药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氧乐果 | omethoate | 20% |
辛硫磷 | phoxim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6.67-88.87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在棉花棉铃虫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施用。2.本品中辛硫磷见光易分解,田间施药宜在傍晚或阴天进行。3.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棉花棉铃虫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在棉花上使用安全间隔期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使用时应穿戴好防护用品,严禁饮食和吸烟。施药后用肥皂水洗净身体暴露部分,施过药的区域严禁人畜进入。3.本品不得与碱性药剂混用,随用随配,以免失效,使用时先加药后加水。4.本品对畜、禽、蜜蜂、鱼和水生动物有毒,使用时应远离畜禽、鱼塘和蜜源植物,施药后不得在水塘里清洗药械。5.使用本品时应注意不得使药液飘移至啤酒花、菊科植物、高粱等品种及烟草、枣树、桃、杏、梅树、橄榄、无花果、柑桔等作物上。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7.使用过的容器不能随意丢弃也不可另作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2.如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用清水冲洗15分钟。如误服,立即引吐,并携包装容器连同包装说明将病人送往医院治疗,进行洗胃。3.如发现中毒症状,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进行肌注,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妥善保管,远离火源和热源。本品易燃,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阴凉的库房中,防止雨淋和日晒。本品不得与食物、饮料、饲料和粮食等混合贮存。本品应远离儿童并加锁。运输时防高温、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