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9300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3-9 | 有效期至: | 2019-3-9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和乐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辛硫磷 | phoxim | 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蛴螬等地下害虫 | 4000-8000克/亩 | 撒施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施药时可随种撒入,撒施后须覆土,以免家禽误食中毒。2.本品在光照下易分解,用药时最好在早晚或夜间.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和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击倒力较强,对鳞翅目幼虫较有效,按推荐剂量使用,对防治花生地下害虫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对玉米、高粱、黄瓜、菜豆、苜蓿、甜菜有药害,应避免漂移到上述作物上。2.本品不能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鸟类保护区禁用,蜜源作物花期禁用,水产养殖区及河塘附近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不佳、胃口不佳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等。 急救:1、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 2、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3、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避免日光暴晒,远离火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贮存中避免接触碱性物质,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